各有关教师:
获得学校批准申报2016年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,请按照《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外字〔2016〕2号)(见附件2)要求,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,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532房间。
一、纸版材料
(一)申请书等材料
1.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》(见附件2,贴照片);
2.身份证、职称证书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3.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(不超过10页);
4.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;
5.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(若无可不附)。
上述材料一式2份,A4纸版面双面打印,按1-5顺序左侧装订。
(二)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》(见附件2)一式3份,其中一份需院系负责人签字,盖院系公章。
(三)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每院系1份,需院系负责人签字,盖院系公章。
二、电子版材料
将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》、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》、《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shzk@wfmc.edu.cn。
联系人:孙丽 郝荣霞 电话:8462010
附件:
1.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说明.docx
2.《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外字〔2016〕2号)(http://www.sdedu.gov.cn/sdjy/_zcwj/913316/index.html)
人事处
2016年11月8日
附件1.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说明.docx
附件2.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