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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下半年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及进修报销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2-09 来源:必赢唯一官方网站 浏览次数:448


各部门、院(系):

本学期即将结束,人事处将集中办理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、进修及网络培训报销等事宜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

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教师,请于1215日前携带博士学位、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登记手续,以便及时发放博士学位补贴

二、教师访学进修报销

1.教师访学结束一周内须向人事处及所在院系报到;

2.教师访学结束一月内在所在院系开展一次学术讲座,汇报研修学习情况;

3.教师将《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》、发表论文、访学总结及相关鉴定材料提交到所在院系,院系审核其论文发表及学术讲座开展情况;

4.院系汇总并携带教师进修学习总结及进修鉴定材料(包括进修证书复印件,进修考核、进修鉴定等材料原件),于1216日前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。

三、网络培训报销

完成网络培训的教师请将培训发票(本人签名)、结业证书及学习总结提交所在部门或院(系),各部门、各院(系)汇总并1216日前携带以上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。

联系人:孙丽     联系电话:8462010

人事处   

2016128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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