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院(系)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》(鲁教高函〔2016〕1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2016年工作要点,学校将开展2016年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原则
按照“整体推进,示范引领,重点突破,鼓励创新”的原则,结合山东省及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需要,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,针对高等教育发展重要领域和人才培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立项,开展深入研究和改革创新,全面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,力求重要改革领域取得突破,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,提升内涵建设水平,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省级教改立项
1.立项范围。参照《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》,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以修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主题,鼓励各高校积极围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申报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2.立项类别。按照项目的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,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。
重点项目主要解决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,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,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人才培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。申报项目应具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,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实践性和指导性,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,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。
面上项目主要解决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,项目研究对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作用,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,具有推广应用价值。
3.立项数量。我校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数额为8项,包括重点项目及面上项目。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不能兼报。为突出研究重点,保证申报质量,实行限额申报。
4.立项条件。
①项目选题符合《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》要求,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,前期论证充分,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、重点突出,研究计划合理可行,研究周期一般为2-4年,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。鼓励协同创新,鼓励校校、校企、校院(所)联合申报。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。
②项目主持人限1人,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(不含兼职教师)。年龄55岁以下(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【其中40岁以下(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】,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,近3年(2013年至2015年)面向本校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(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除外,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)。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。
③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(含项目主持人),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限。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,也可为外校、行业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。每位项目组成员本次参与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④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。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(限前3位)的项目,分别不得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%,校级领导不参与教改项目申报。
⑤省级教改项目从2014、2015年校级已立项和2016年校级立项中,择优推荐。
(二)校级教改立项
1.立项范围。参照省级立项范围,对照医学教育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、《潍坊医学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提出的问题和《潍坊医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指南》进行立项。
2.立项类别。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。
3.立项数量。立项总数50项。为突出研究重点,保证申报质量,实行限额申报。
4.立项条件。
①项目选题符合校级立项范围,所申请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。
②主持人具有一定的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。重点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管理人员,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;一般项目主持人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,参与过各层次的教学研究项目。
③作为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,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(含项目主持人),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以及同类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,不能参加本次立项申报。
④鼓励跨院(系)、跨专业开展合作研究,加强项目集成创新。
⑤研究时限: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项目申报:12月5日前,各部门、院(系)根据要求组织申报,审核申报资格,评阅申报材料,择优向学校推荐。
2.资格审核:12月6日-7日,学校对项目主持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复核,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。
3.学校评审:12月8日-1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。
4.校内公示:12月14日-18日对遴选推荐入围的省级和校级项目,学校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5.组织上报:12月20日前,按要求完成推荐项目材料上报教育厅,12月21日-26日网上提交申报材料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、各院(系)要认真研读文件,积极组织申报。选题要紧扣教育厅文件精神和立项范围,集中力量优先申报具有先进理念和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,切实能够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促进作用。
2.省级教改的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报数量由各院(系)根据项目定位自行确定,申报重点项目未能入选的,不参与面上项目评审。
3.各部门、各院(系)要重视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,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高字〔2015〕2号)的文件精神,今后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是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必要前提,只有依托省级教改项目完成的成果,才具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资格。
4.各部门、各院(系)请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不受理个人报送。报送材料如下:
①12月2日前,报送省级、校级《项目推荐汇总表》一式1份,各部门、院(系)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。
②12月5日前,报送省级、校级项目《立项申请书》一式2份(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;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在“推荐意见”栏内写明推荐意见,负责人签字、盖章。
③相关《立项申请书》及《项目推荐汇总表》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版。
联系人:高老师、秦老师,邮箱:gjs@wfmc.edu.cn
联系电话:8462525,8462527,地点:新校区行政楼730室
2.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
5.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.xlsx
6.2016年潍坊医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.xlsx
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
2016年11月22日